| 财政扶持政策。凡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自盈利之日起,前两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乡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三年按50%给予奖励。
土地优惠政策。外来企业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按出让方式购买土地的,由国土部门办理征地手续,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乡政府自主掌握的土地费用予以免征;也可采用租、买结合的办法;还可采用以土地入股联建的办法,合资合作。
对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方法给予特殊优惠。需在泗水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乡政府积极协调,享受县里鼓励进园区项目的一切优惠政策。
外商新上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按外商要求的法定时限协调办好各项审批手续。
积极为外商创造优良的外部发展环境。乡成立外商投资投诉中心,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各种“三乱”行为;由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门队伍,打击欺外排生、欺行霸市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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